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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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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加强直资学校的财务管理

 

A.  教育局通告第16/2012号「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直资学校)储备的划分及营运储备的储备上限」
  
 http://applications.edb.gov.hk/circular/upload/EDBC/EDBC12016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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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划分营运储备和有特定用途的储备

 直资学校须在2011/12学年完结时把所累积的盈余用作划分营运储备和四类有特定用途的储备。 
   
      

Chart on delineation of reserves Traditional chinese

  
-营运储备的上限
 由2013/14学年起,营运储备的上限已设定为相等于学校全年开支总额的100%。凡营运储备超逾储备上限(不包括获准保留的超逾储备上限之数)的直资学校,将须说明选取哪个方案处理超逾储备上限的盈余。
  
 
   
-转拨周年学费收入到用作建设、维修及提升高于标准的设施的储备
    
 
   
   
B.教育局通告第17/2012号「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直资学校)运用政府拨款及非政府经费」
  
 http://applications.edb.gov.hk/circular/upload/EDBC/EDBC12017s.pdf
  
 
-投资及购置物业
   
     
      
- 增加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由2012/13学年开始,在学校发展与问责架构下,直资学校须在学校报告内以新范本汇报财务资料。学校须在学年完结后三个月(即下一学年的十一月底或之前),把学校报告上载至学校网页。